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近日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(jiā)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(以(yǐ)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(quánshěng)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(zhèngcè)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》的三大特点(tèdiǎn)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(tǒngjì)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旅发〔2025〕17号(hào)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中国(zhōngguó)银联辽宁(liáoníng)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(yǐjīng)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地方金融管理局
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辽宁省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大连市税务局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总局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行
2025年(nián)6月14日
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(de)部署要求,落实(luòshí)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)和(hé)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(zhòngyàojiǎnghuà)和(hé)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(tǒngchóu)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发展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(wěn)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(huìmín)让利
实施(shíshī)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(chíxù)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(liáopǐn)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服务,将更多优质(yōuzhì)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
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(fāfàng)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(yǔyǐ)配套支持。
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(xiāofèi)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(děng)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(shízhù)行游购娱”等多场景多品类(pǐnlèi)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(zhīchí)“引客入辽”释放旅游消费潜力
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(lǚkè)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(miǎnshuìdiàn)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(tuìshuì)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(shuǐpíng)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(lǚyóu)的旅行社给予(jǐyǔ)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(yǐshàng)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(rù)辽的(de)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(biāozhǔn)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(zǔzhī)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入辽(liáo)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(shàngshù)旅游专列奖励)。
全省旅行社(lǚxíngshè)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(yóu)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jiā)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(bìngqiě)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(yícìxìng)1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(lǚyóu)企业发展“票根(piàogēn)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领域联动促消费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(liáoníng)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
支持在线旅游(lǚyóu)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(wénlǚ)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(shèjì)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。
对新设计的(de)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订购(dìnggòu)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各市政府)
(五(wǔ))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
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(qù)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(yǔyǐ)奖励。
每站累计售票5万(含)—7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(de),予以3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(de)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六)支持举办高品质剧目(jùmù)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去(qù)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(de),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(réncì)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0.3万(含(hán)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(yǎnchū)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七(qī))支持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(qù)旅行(lǚxíng)”,鼓励公共文化(wénhuà)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(měishùguǎn)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(yǐnjìn)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售票(shòupiào)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wàn)(含(hán)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(duì)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)支持发展邮轮(yóulún)旅游
支持(zhīchí)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(shèlì)经营性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在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(quánnián)航次(hángcì)不低于(dīyú)10次的邮轮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(rù)境游客每人(měirén)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
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(chāoguò)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(zài)予以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以上(yǐshàng)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,沿海各市政府)
(九)支持冰雪旅游(lǚyóu)消费
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(zhǔtí)高品质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(chǎnpǐn)供给。
对新获评的国家级(guójiājí)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每个(měigè)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(ménpiào)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(hán))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(wànyuán)奖励(jiǎnglì)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)支持(zhīchí)举办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(lǚxíng)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各级(gèjí)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支持(zhīchí)。
对于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(gēnjù)项目类别、商业价值等(děng)(děng)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(bànsài)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(qízhōng)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(dìyù)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(jìnxíng)。
(责任单位:省体育局(tǐyùjú),各市政府)
(十一)支持金融(jīnróng)助力文体旅消费
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(lìdù)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(gòumǎi)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活动和体育运动等(děng)。
鼓励相关单位与(yǔ)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(lèichǎnpǐn)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服务,推动银行卡(yínhángkǎ)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(shèshī)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(shèshī)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(xiànshàng)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(biànlìhuà)水平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
(十二)维护良好文体旅(lǚ)市场秩序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(èyì)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(yóulè)设施(shèshī)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(yìngjí)处置能力。
(十三)优化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服务
鼓励行业创新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(chǎngjǐng)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(shěnpī)流程和(hé)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(tígāo)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)加强财会监督和(hé)统计监测
主管部门(zhǔguǎnbùmén)将对奖励涉及的(de)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(héchá)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(tuòzhǎn)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(fēnxī)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
本(běn)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(shěng)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(shìxiàng)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(zài)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(xiāngguān)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(duìxiàn)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来源:辽宁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
近日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(jiā)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(以(yǐ)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(quánshěng)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(zhèngcè)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》的三大特点(tèdiǎn)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(tǒngjì)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旅发〔2025〕17号(hào)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中国(zhōngguó)银联辽宁(liáoníng)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(yǐjīng)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地方金融管理局
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辽宁省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大连市税务局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总局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行
2025年(nián)6月14日
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(de)部署要求,落实(luòshí)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)和(hé)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(zhòngyàojiǎnghuà)和(hé)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(tǒngchóu)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发展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(wěn)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(huìmín)让利
实施(shíshī)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(chíxù)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(liáopǐn)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服务,将更多优质(yōuzhì)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
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(fāfàng)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(yǔyǐ)配套支持。
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(xiāofèi)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(děng)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(shízhù)行游购娱”等多场景多品类(pǐnlèi)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(zhīchí)“引客入辽”释放旅游消费潜力
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(lǚkè)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(miǎnshuìdiàn)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(tuìshuì)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(shuǐpíng)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(lǚyóu)的旅行社给予(jǐyǔ)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(yǐshàng)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(rù)辽的(de)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(biāozhǔn)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(zǔzhī)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入辽(liáo)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(shàngshù)旅游专列奖励)。
全省旅行社(lǚxíngshè)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(yóu)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jiā)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(bìngqiě)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(yícìxìng)1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(lǚyóu)企业发展“票根(piàogēn)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领域联动促消费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(liáoníng)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
支持在线旅游(lǚyóu)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(wénlǚ)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(shèjì)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。
对新设计的(de)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订购(dìnggòu)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各市政府)
(五(wǔ))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
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(qù)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(yǔyǐ)奖励。
每站累计售票5万(含)—7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(de),予以3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(de)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六)支持举办高品质剧目(jùmù)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去(qù)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(de),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(réncì)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0.3万(含(hán)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(yǎnchū)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七(qī))支持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(qù)旅行(lǚxíng)”,鼓励公共文化(wénhuà)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(měishùguǎn)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(yǐnjìn)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售票(shòupiào)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wàn)(含(hán)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(duì)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)支持发展邮轮(yóulún)旅游
支持(zhīchí)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(shèlì)经营性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在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(quánnián)航次(hángcì)不低于(dīyú)10次的邮轮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(rù)境游客每人(měirén)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
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(chāoguò)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(zài)予以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以上(yǐshàng)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,沿海各市政府)
(九)支持冰雪旅游(lǚyóu)消费
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(zhǔtí)高品质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(chǎnpǐn)供给。
对新获评的国家级(guójiājí)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每个(měigè)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(ménpiào)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(hán))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(wànyuán)奖励(jiǎnglì)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)支持(zhīchí)举办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(lǚxíng)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各级(gèjí)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支持(zhīchí)。
对于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(gēnjù)项目类别、商业价值等(děng)(děng)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(bànsài)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(qízhōng)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(dìyù)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(jìnxíng)。
(责任单位:省体育局(tǐyùjú),各市政府)
(十一)支持金融(jīnróng)助力文体旅消费
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(lìdù)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(gòumǎi)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活动和体育运动等(děng)。
鼓励相关单位与(yǔ)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(lèichǎnpǐn)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服务,推动银行卡(yínhángkǎ)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(shèshī)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(shèshī)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(xiànshàng)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(biànlìhuà)水平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
(十二)维护良好文体旅(lǚ)市场秩序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(èyì)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(yóulè)设施(shèshī)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(yìngjí)处置能力。
(十三)优化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服务
鼓励行业创新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(chǎngjǐng)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(shěnpī)流程和(hé)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(tígāo)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)加强财会监督和(hé)统计监测
主管部门(zhǔguǎnbùmén)将对奖励涉及的(de)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(héchá)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(tuòzhǎn)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(fēnxī)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
本(běn)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(shěng)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(shìxiàng)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(zài)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(xiāngguān)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(duìxiàn)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来源:辽宁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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