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:面向电商平台,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
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:面向电商平台,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
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:面向电商平台,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6月13日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(zhàohuí)监管的(de)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
▲示意图 图据图虫(túchóng)创意
在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(zhàokāi)的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上,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、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,2024年网(wǎng)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(wànyìyuán)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。消费新格局下,消费者的期待已从“买得到(dédào)”到“买得放心”,从“性价比”升级为“安全感”。《公告》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(zhàohuí)从线下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,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(xiàonéng),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,提振和扩大消费。
王秋苹表示,加强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召回监管,既是回应群众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的殷切期待,更是筑牢消费安全防线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此次发布(fābù)《公告(gōnggào)》,主要基于几个方面考虑:
在(zài)制定背景方面,一是响应政策号召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,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(le)明确要求(míngquèyāoqiú),为《公告(gōnggào)》的出台,指明了方向。
二是破解监管(jiānguǎn)难题,回应百姓消费期待。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(tóngshí),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。例如(lìrú)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、履责困难,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、自主判定能力不足,跨境商品(shāngpǐn)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、落地难的困境(kùnjìng)。解决这些痛点问题,是回应群众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期待的务实之策。
三是借鉴经验成果,完善监管制度(zhìdù)体系。《公告》既汲取了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确立(quèlì)的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,又参考了长三角五省市建立的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,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(guójì)接轨、区域(qūyù)实践全国推广,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。
为确保《公告》落地见效,王秋苹(wángqiūpíng)介绍,市场监管总局(zǒngjú)将采取几项措施。
一是加强召回(zhàohuí)监管力度。市场(shìchǎng)监管总局将(jiāng)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,强化(qiánghuà)问题精准识别,及时采取(cǎiqǔ)处置措施,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。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,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,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,维护市场秩序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、愿消费”。
二是(èrshì)创新(chuàngxīn)召回监管方式。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(móshì)创新,面向电商平台,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,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,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,让监管“跑”在风险前面。
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。总局将组织(zǔzhī)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(xiāofèipǐn)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,制定电商(diànshāng)承诺监测指南,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,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。通过凝聚各方合力,共同守护(shǒuhù)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,让线上消费成为消费者的“安心之选(zhīxuǎn)”。
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(bàodào)
编辑 杨(yáng)珒 责编 魏孔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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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(zhàohuí)监管的(de)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
▲示意图 图据图虫(túchóng)创意
在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(zhàokāi)的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上,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、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,2024年网(wǎng)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(wànyìyuán)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。消费新格局下,消费者的期待已从“买得到(dédào)”到“买得放心”,从“性价比”升级为“安全感”。《公告》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(zhàohuí)从线下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,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(xiàonéng),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,提振和扩大消费。
王秋苹表示,加强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召回监管,既是回应群众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的殷切期待,更是筑牢消费安全防线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此次发布(fābù)《公告(gōnggào)》,主要基于几个方面考虑:
在(zài)制定背景方面,一是响应政策号召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,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(le)明确要求(míngquèyāoqiú),为《公告(gōnggào)》的出台,指明了方向。
二是破解监管(jiānguǎn)难题,回应百姓消费期待。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(tóngshí),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。例如(lìrú)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、履责困难,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、自主判定能力不足,跨境商品(shāngpǐn)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、落地难的困境(kùnjìng)。解决这些痛点问题,是回应群众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期待的务实之策。
三是借鉴经验成果,完善监管制度(zhìdù)体系。《公告》既汲取了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确立(quèlì)的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,又参考了长三角五省市建立的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,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(guójì)接轨、区域(qūyù)实践全国推广,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。
为确保《公告》落地见效,王秋苹(wángqiūpíng)介绍,市场监管总局(zǒngjú)将采取几项措施。
一是加强召回(zhàohuí)监管力度。市场(shìchǎng)监管总局将(jiāng)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,强化(qiánghuà)问题精准识别,及时采取(cǎiqǔ)处置措施,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。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,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,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,维护市场秩序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、愿消费”。
二是(èrshì)创新(chuàngxīn)召回监管方式。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(móshì)创新,面向电商平台,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,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,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,让监管“跑”在风险前面。
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。总局将组织(zǔzhī)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(xiāofèipǐn)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,制定电商(diànshāng)承诺监测指南,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,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。通过凝聚各方合力,共同守护(shǒuhù)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,让线上消费成为消费者的“安心之选(zhīxuǎn)”。
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(bàod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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